{{ $t('FEZ002') }} 輔導室|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62195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各校辦理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輔導方案,本次受理申請對象僅限111學年度第1學期未提出申請(含新
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三、學校輔導方案申請表(格式)及特殊需求學生推薦評估表、觀察評估表各乙份(可編輯檔案請另洽承辦人),有需申請之學生及家長請自行填妥相關表件,並於12/19-20送件至本校輔導室。
若有經鑑定之資優生、資源生需要申請資優方案或特殊需求方案,請洽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黃馨宣組長(分機146)。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2-06|
{{ $t('FEZ005') }}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