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陳秋婷
{{ $t('FEZ002') }} 學務處|
各位新竹市的家長大家好!
為匯聚校園霸凌防制的能量 ,除持續強化 以師生為對象的主題宣導外, 自112年起本市擬邀請家長共同維護友善校園,打造親師生安心的教育學習環境。 基於這個理念,我們取得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橄欖枝中心同意摘錄分享「校園霸凌知多少家長手冊 2 .0 」 ,期盼藉以澄清迷思、提供指引,致力於促進校園霸凌的防制。
10 年前 ,教育部通過「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明定校園霸凌處理機制,並支持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設置橄欖枝中心,以「建構和平的校園環境」、「提倡校園內相互尊重價值觀」 為宗旨 。 該中心受教育部委託, 於1 0 9 年編製 「校園霸凌知多少?家長手冊 2 .0 」手冊所載之內容, 除極少篇幅配合 1 09 年以來相關中央法規的修正未來可望另行更新外 ,針對什麼是校園霸凌、常見的霸凌樣態、校園霸凌的可能徵兆與處理方法等, 做了精簡清晰的介紹,係相當具有參考價值的家長資源。 茲補充說明上述提及近二年配合修法 ,現行作法略有微調之部分:
1.手冊第 4 頁第 1 行 後段 至第 2 行 中段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 5 1條已刪除 即兒童 7 1 2 歲 自少年法院及少事法適用體系中抽離。
2.手 冊第 5 頁第 4 行 民法 修法自 1 12 年起 成年年紀為 1 8 歲故 未成年人係 指 「未滿 1 8 歲 者 」 。
3.手冊第 5 頁第 11 行至第 12 行經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 「裁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現已修正為 「裁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納入法律規範後,校園霸凌事件的啟動 、 調查與認定, 有其法定的流程 ,但經權責單位依規審議後 ,不論最終認定霸凌成立或不成立,仍屬校園事件, 校園事件處理機制運作目的係教育與輔導,其本質和立意,與司法程序有 所 不同。
如果發生疑似霸凌事件,應向誰反映呢? 除可先向孩子的導師或任課教師反映, 亦可逕洽學校學務處,由熟知校園霸凌處理程序的主任或組長,初步了解相關情節 與需求,向您 說明校園霸凌事件法定處理方式,以利後續程序 之進行 。倘若非屬校園霸凌類型,學校也會向您說明可能的處理方式與法規依據並由相關處室接手處理。
進一步必要的諮詢,倘屬國中小案件,請撥打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投訴專線 0 800 080 805,高中職案件請撥打教育部校外會連絡電話03-5728585;教育部反霸凌專線1953 也是另一 個投訴管道,我們都會竭誠地提供相關專業的協助 。
新竹市政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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