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
二、計畫目的
總統教育獎是肯定傑出教育成果的最高榮譽,藉由獲獎者的成功案例,倡導以順處逆、堅持不懈、樂觀進取的精神,啟發更多人積極追求學習、創新與貢獻。
本計畫的目的是透過文字和影像兩種形式的推廣活動,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以順處逆」的生命故事宣揚於社會大眾,鼓勵各級學校學生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為主題,踴躍創作,參與徵文競賽和影像競賽,傳遞獲獎者「以順處逆」精神,並提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之社會影響力。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嘉義大學
四、徵選對象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個人或至多5人組隊參加,區分如下:
(一)高中組(二)國中組(三)國小組
五、甄選期程
(一) 徵件日程: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 評選日程:112年11月1日至11月17日。
(三) 獲獎公告:112年11月30日。
(四) 線上文藝展: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2月1日。
(五) 頒獎典禮:112年12月間(以實際公告為主)。
本徵文競賽係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主題自訂,以文字闡述獲獎者如何保持「以順處逆」的精神克服困難和挑戰。文字表現形式以報導文學、微小說或散文文體為原則,以表達出參賽者的創造力和敘事力。
本影像競賽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為對象,以獲獎者的生命故事為範疇,主題自訂,以動態影片呈現獲獎者如何秉持「以順處逆」的精神克服困難和挑戰。
3.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或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2) 著作授權: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七、評選方式:
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各類別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和佳
作,但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獎項:
(一)徵文競賽:
首獎新臺幣(以下同)4,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二獎3,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三獎2,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佳作5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2名)。
(二)影像競賽:
首獎6,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二獎4,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三獎3,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1名)。
佳作1,000元及獎狀一張。(高中組、國中組及國小組各2名)
九、作品提交方式:
(一)參賽者可將檔案燒錄至光碟或存於隨身碟、記憶卡中,郵寄或E-mail( e-3317@mail.k12ea.gov.tw)的方式提交照片作品,同時需提供報名表
(https://reurl.cc/6NOeGZ)或紙本報名表(如附件一)
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雙面列印,12級新細明體,
單行行高,繁簡體不拘,並編列頁碼。
(二)以上請郵寄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學務校安組傅詩容小姐,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4-37061320。」
(一)凡入圍獲獎者有義務出席頒獎典禮,得獎者及其作品需參與相關公開展示活動。
(二)本署有權更改條件與活動方式,包含於徵稿期間、公布結果時間及給付報酬時間等。
(二)參賽者須保證參賽作品為未公開過的全新作品(須於徵稿時間內才首次上傳公開),不得曾與任何出版社 / 媒體 / 平臺締約或為任何授權 / 出版 /銷售行為;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三)得獎作品於本署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並於當年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得獎作品請參閱本署所設置總統教育獎網站,公告於總統教育獎網站-生命教育-生命鬥士文藝賞(網址:總統教育獎 (pea.ncyu.edu.tw))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選者每人或每隊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二)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三)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四)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五)參選作品曾於各式媒體公開發表或涉及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查屬實者,得取消參選資格,入選者取消其入選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獎金。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十二、本計畫聯絡人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助理 傅詩容 小姐
聯絡電話:04-37061320
E-mail:e-3317@mail.k12ea.gov.tw
住址: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
徵選計畫報名表
1. 作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筆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作品題名:
4. 年生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5. 戶籍地址:
6. 聯絡地址:
7. 聯絡電話:(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E-mail:
9. 曾出版之著作:
10. 作者簡歷 (請以100字以內書寫):
11.團體組隊員姓名(全部都寫),個人組免填此欄
12. 請附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護照影本。 (身分證正面影本浮貼) (身分證反面影本浮貼)
(身分證正面影本浮貼) |
(身分證反面影本浮貼) |
(本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確已詳細閱讀上述競賽辦法,願依相關規定參賽
參賽者簽章(團體組需至少一位組員簽名)
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
著作權切結書
一、立書人 _____________ (團體組需至少一位組員簽名)
參加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競賽,保證參賽、投稿作品均為立書人創作且享有著作權,並保證無侵害第三人著作權之情事,亦未抄襲或是利用他人或既有網站、部落格或是出版品之文章、照片、影音等。
二、如有違反前述保證內容,或作品內容不實、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參賽資格並繳回獎金與獎狀外,且由投稿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立書人同意將獲獎之參賽投稿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時間、次數、地域及方法等非營利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非營利利用,本人絕無異議。
此致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國立嘉義大學
立書人簽名(團體組需至少一位組員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民國112年 月 日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2023年「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生命鬥士文藝賞」徵選計畫,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單位上述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貴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 (簽章)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華民國112 年 月 日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7-05|
{{ $t('FEZ005') }}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