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符合申請條件者,請聯繫本校輔導組羅老師5316605#142
獎助對象與申請條件: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的在校學生(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 。
二、且其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 三、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均可提出申請(每校限1〜3人申請,超額時由本會刪除):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二)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者。
四、且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國小在甲等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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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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