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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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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職缺公開甄選公告,歡迎踴躍應徵投件。

{{ $t('FEZ002') }} 人事室|

一、 開缺內容: 
(一) 職缺單位:輔導室
(二) 職 稱: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三) 官職等:無
(四) 公告期限:115/05/04~115/05/18
(五) 需用名額:1名
(六) 工作項目: 
1、 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2、 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 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幼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 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 接受市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 其他由市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需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者,始准予報考)
(二) 領有本國社工師或心理師證書。
(三) 具1年以上社工或諮商相關工作經驗者(全職心理師可採計一年)。
(四)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件限制之人員。
(五) 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具有服務熱忱,具備溝通協調專長。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報名至115年5月18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為「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收件人「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二)需檢附報名表、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社工師/心理師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一式三份,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表及切結書請於附件下載)。
(三)書面資料(以10頁為限,內容須包含:自傳、從事學校輔導工作動機、對於新竹市學校專業輔導工作願景、個人特質與團隊合作經驗、個案輔導案例故事,其他如:獲獎紀錄及任何可以表現個人特色與能力之陳述等)
(四)遴選方式:先進行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包含實務演練(10分鐘)及口試(20分鐘)。
(五)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2員候用,得不足額錄取。
(六)面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與社工師/心理師證書「正本」供查驗。
(七)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八)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九)待遇:碩士學位六等328薪點起薪,學士學位六等312起薪。
(十)聘僱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十一)聯絡電話:03-5316605#151 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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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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