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工作項目:
1、辦理採購業務。
2、辦理營繕工程業務。
3、校園修繕連繫及處理。
4、辦理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業務。
5、校舍各項安全檢核與管理.民防常年訓練課程之安排。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5、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6、需品行端正、注重行政倫理且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及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職務及業務調整者。
7、具辦理事務業務工作經驗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三、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0年11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下列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描成同一個PDF檔,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至「我的應徵」: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空白欄不得刪除,並經本人簽章) 。
2、身分證正反面。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5至109年)。
8、語言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三)另至本校最新公告下載外補人員簡歷表2表件(網址https://www.khjh.hc.edu.tw/nss/p/index)填妥並寄至khjht8159@khjh.hc.edu.tw。
(四)甄選方式:報名截止日前未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備註】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電話03-5316605分機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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